中国的《广告法》对广告活动的定义也十分广泛,涵盖产品经销商或服务提供商通过任何渠道或媒体直接或间接营销或介绍其经销商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国法律并未对“促销”一词作出明确定义,但中国药学会发布的《药品促销行为准则》(“RDPAC 准则”)将“促销”定义为由会员公司开展、组织或赞助的任何活动,此类活动面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员(“HCP”),通过一切传播方式,包括互联网,推广其药品的处方、推荐、供应、给药或消费。中国的会员制药公司自愿同意遵守 RDPAC 准则,因为这已是中国药品促销普遍接受的基本做法。生命科学行业熟知与广告控制和促销规则遵守有关的常见风险领域,但为了应对不断发展的医疗保健实践和技术进步,需要重新考虑传统的监管合规风险,以确定内部政策和流程是否仍然充分且相关于应对新的未知情况,例如由于数字健康的兴起和医疗保健实践的变化。该行业的快速创新带来了重大的法律、监管和政策挑战。在全球主要地区,似乎缺乏涵盖数字健康的单一立法,导致适用的不同制度拼凑在一起,不能充分解决此类医疗技术的独特特点。在此背景下,本章旨在根据公司运营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强调那些新出现的跨境合规问题。此类管理医疗保健产品的行业特定规则还与反贿赂和腐败规则在提供、承诺或给予好处,以及要求、同意收受或接受好处方面相衔接,英国处方药行为准则管理局和严重欺诈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就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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