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多年期工作计划,2021 年至 2027 年期间应分配给跨欧洲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共同利益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领域跨境项目的总金额为 2,758,294,290 欧元。2021 年至 2027 年期间总金额的 15% 应根据市场吸收情况分配给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跨境项目。如果达到 15% 的门槛,欧盟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吸收情况将此金额提高至 20%。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跨境项目的市场吸收不足的情况下,预计用于可再生能源领域跨境项目的未使用预算应用于资助跨欧洲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共同利益项目,并且自 2024 年起还可用于共同资助欧盟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