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员(电气)在一般监督下,执行技术工作,检查电气装置、维修或改造,以确保符合法规、标准、计划或规格。他们检查建筑物、公园、游乐场、商店、桥梁、码头、桥墩或其他建筑物在建造或维修过程中与照明、供暖或电力有关的电气装置,以确保符合纽约建筑和电气法规;批准计划和规格;定期检查易燃场所和公共集会场所的电线;检查火灾和事故现场,以确定火灾或事故是否由电气缺陷引起,或者是否存在违反纽约市建筑规范、电气规范、部门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和规则的情况;调查有关电气装置缺陷的投诉,这些投诉被报告为火灾、电击或其他危险;并发布口头或书面的纠正指示;解释、解释和执行电气标准和相关法律和规则;发布违规、传票和停工令;出庭作证;准备施工期间和工程完工时的检查报告;根据指示提交特别报告;可以监督和培训学徒检查员(电气);并在执行指定职责时驾驶机动车。所有检查员(电气)都执行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