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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响应了第 525 号议会法案 (AB 525,Chiu,第 231 章,2021 年法令) 中规定的指令。该法律规定,在 2022 年 6 月 1 日或之前,加州能源委员会 (CEC) 应“评估和量化海上风电的最大可行容量,以实现可靠性、纳税人、就业和脱碳效益,并应为 2030 年和 2045 年制定兆瓦海上风电规划目标。”本报告满足了这些要求。此外,它还讨论了在加州海岸外联邦水域开发海上风能的潜力,以提供新的发电来源,为该州的可再生能源和零碳资源组合增加技术多样性,并帮助加州实现其雄心勃勃的气候和能源目标。

加州海岸的海上风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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