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30。请参阅 MERC 网站(www.merc.gov.in)上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发布的实践指示,了解委员会电子听证会的操作程序和协议。2. 申请人和被告应在电子听证会前至少两天提前告知将出席电子听证会的代表(最多 3 人)的姓名、电子邮件 ID 和联系电话。MERC – IT 团队将传达登录电子听证会应用程序的凭据,并提供使用该应用程序的帮助。3. 如果视频会议平台存在技术限制,登录凭据将仅提供给一或两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通过委员会网站提供的直播链接参加电子听证会。 4. 电子听证会期间提交的文件应在预定的电子听证会前至少两天上传到“请愿书电子提交门户”,供委员会和所有相关方参考。在电子听证会期间,各方应仅提交这些上传的文件。5. 所有与电子听证会相关的通信应在“ehearing@merc.gov.in”上进行,并注明 MERC 案件编号。6. 特此通知您在上述日期和时间通过授权职能人员或经本委员会正式授权的律师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电子听证会。7. 进一步注意,如果您未能在上述日期和时间出庭,则将在上述日期或委员会规定的任何后续日期在您缺席的情况下审理此事,无需另行通知。各方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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