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 12 月,当原子能委员会通知奥本海默博士其访问受限数据的资格被有条件暂停时,奥本海默博士要求举行听证会,毫无疑问他相信公平的程序会洗清他的罪名。最终,该程序在原子能委员会内部经历了三层审查。首先,根据原子能委员会当时的安全许可规定,原子能委员会召集了一个由三名成员组成的人员安全委员会来裁定奥本海默博士的许可。1954 年 5 月 27 日,人员安全委员会以 2 比 1 的投票结果向原子能委员会总经理建议,不恢复奥本海默博士的许可。人员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概述了其决定的依据。人员安全委员会发现“没有不忠诚的证据”,并且“有大量可靠且积极的证据证明有关个人忠诚并热爱国家”。 1 尽管如此,人事安全委员会还是根据对奥本海默博士过去交往的评估(在 1947 年奥本海默博士的许可更新时已经进行了审查)以及一项发现提出了建议:如果奥本海默博士不反对研发氢弹,“该项目将会更加积极地推进,从而增加在该领域早日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