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饲料,马来西亚理解指南草案的范围是防止食品欺诈,以帮助保护消费者健康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行为,这包括因与饲料有关的欺骗行为而导致的食品欺诈的情况,这种欺诈行为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和公平贸易行为。如果要在范围内明确提到饲料,则应同时提及食品安全和公平贸易行为,因为防止欺诈不仅是为了食品安全,也是为了确保供应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于脚注 3,马来西亚普遍同意,知识产权问题,如地理标志,最好由其他机构(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管理,因此我们同意保留脚注 3——将知识产权问题排除在本拟议指南草案的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