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委员会的职能(WIS。62.23(2):委员会的职能和义务是制定并采用整个城市的身体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委员会在委员会的判决之外的任何领域,这些领域与城市的发展有关,但是,在任何县的委员会中,没有一个县的委员会,包括整个县的任何一个县级委员会,不在一个县范围内,包括整个城市的整个县级,都不是在城市中的整个县,而不是城市的主管。总体规划以及随附的地图,平台,图表以及描述性和解释性问题,应显示委员会对这种物理发展的建议,并应如下所述。(3)(b),至少包含s中描述的元素。 66.1001(2)。委员会可能会不时修改,扩展或添加到总体规划,或更详细地携带任何部分或主题。委员会可以采用业务交易的规则,并保留其决议,交易,调查结果和决定的记录,哪些记录应为公共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