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们提出了豁免权辩护。我要指出,在梅纳德案中,他们谈到了索赔——《侵权索赔法》和《侵权索赔法》的各项规定。我想澄清一下。法典条款 29-12A-18 (c) 规定,《侵权索赔法》不适用于就业。因此,我们不会根据《侵权索赔法》提出任何法定豁免权索赔。我们在此提出的豁免权纯粹是早于该法规的普通法豁免权,并且已发现它适用于县和城市。我认为是韦尔曼和特里普莱特认为豁免权仅适用于州。在我们的答复中,我们引用了两个案例,表明豁免权确实同样适用。这是普通法豁免权,而不是法定豁免权,但豁免权可以同样适用于韦恩县委员会。(JA -Vol. 4,第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