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是 TWAS 研究基金(个人或团体)的先前获得者。 该基金必须包括两名 PI,提交一份联合申请。 一名首席研究员(PI)必须来自最不发达国家(LDC),另一名 PI 来自科学技术落后国家名单中的任何其他国家。 两名 PI 必须在两个不同的国家工作;要么都来自最不发达国家(LDC),要么一个来自最不发达国家,另一个来自科学技术落后国家名单中的其余国家。 申请的首席研究员必须是两名资深研究人员,他们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拥有博士学位并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文章。 该基金必须在科学技术落后国家(STLC)之一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内运作,并应包括两名首席研究员,提交一份联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