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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1 为可再生能源占欧盟最终能源消费总量设定了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目标,即 42.5% 的占比,并希望到 2030 年达到 45%。这就要求到 2030 年,欧盟能源结构中的可再生能源份额要比 2022 年的 23% 翻一番,并且可再生能源 (RES) 在电力结构中的份额要大幅增加 3 。因此,预计 2020 年至 2030 年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也将翻一番,分别达到 510 吉瓦和 592 吉瓦 4 。冗长而复杂的行政许可授予程序是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及其相关基础设施的主要障碍之一。解决与许可相关的瓶颈可以直接支持竞争力,因为它可以加快投资速度,让行业了解更强大的项目储备,并促进未来投资的规划。实现 2030 年目标所需的额外可再生能源容量将影响当局以所需速度处理项目许可的能力,因此需要为许可当局配备足够的人员,同时也需要根据新的现实调整许可规则。此外,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将对陆地和海上的空间需求产生重大影响。这些挑战凸显了协调面向未来的空间规划的重要性,以确保为可再生能源装置提供足够的空间,同时承认其他合法的社会和环境需求以及遵守其他法律法规。例如,在工业场地或附近或交通走廊沿线安装风能或太阳能装置,在屋顶和其他人工结构(即停车场屋顶)安装光伏 (PV) 或光热太阳能,有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额外空间的需求 5 。据估计,此类太阳能装置有潜力产生欧盟目前电力消耗的四分之一 6 ,这表明,除了屋顶之外,还需要新的可再生能源容量来实现 2030 年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此外,项目混合化(通过结合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土地和海洋的多重利用(将电力生产与其他活动结合起来)可以在这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它们可以减少对空间的需求,缓解与电网相关的限制,并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接受度。作为 REPowerEU 计划 7 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已采取立法和非立法行动,以加快和简化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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