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第 13 条第 1(b)(iv) 点授权指令中。为了简化文本,可以删除此点,并将内容纳入新的第 1b 段,适用于一般研究,以符合 MiFID II 新的第 24(9a)(c) 条。此外,ESMA 还建议,作为年度评估的一部分,公司应尽可能将所用研究的质量、可用性和价值与其他研究提供商提供的替代产品进行比较。这将使公司能够比较所使用的研究,并可防止对当前研究提供商的潜在过度依赖。这种比较将为年度评估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并不意味着公司应该或必须从多个研究提供商处购买研究。事实上,一些研究提供商提供免费试用,公司可以利用这些试用来确定他们是否仍然获得了最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