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责任通信信息和技术部、监管办公室、卫生部、海底电缆公司和统计局作为实施机构,在执行机构财政部的支持下,负责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现金基础的要求、萨摩亚政府的规定以及捐助方国际开发协会(IDA)的要求编制和公允列报收支报表。该项目以现金支出为基础进行交易核算。根据这种方法,捐助方资金在收到时确认为收入,支出在支付时记录,而不是在发生相应债务时记录。实施和执行机构还负责监测和确保所有相关项目安排符合与捐助方商定的条款和要求,并确保所有相关计划安排和活动符合这些条款和要求。他们还负责其认为必要的任何内部控制,以确保编制的财务报告不存在因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