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议程项目的评论:公众可以在议程项目被讨论时对每个项目发表评论。希望就议程上的问题发言的公众成员将有两分钟时间就该议程项目向委员会发言,除非主席设定了不同的时间限制。已经就某项目发言的发言人无权再次就该项目发言。委员会欢迎对学区的政策、程序、计划或服务,或委员会的行为或疏忽提出评论,包括批评。发言人不得使用威胁性、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来扰乱、干扰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委员会会议的有序进行。学区致力于维护一个没有非法骚扰的工作场所,并注意学区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委员会会议。可能违反《公平就业和住房法》的歧视性言论或行为 - 即敌对、恐吓、压迫或辱骂性的言论或行为 - 本身就会扰乱会议,因此是不能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