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页,共 10 页 (a) 经营业务,如果其总销售额、营业额或总收入(视情况而定)在任何前一年超过一千万卢比 [***]:[但对于其—— (a) 收到的所有金额(包括上一年度销售、营业额或总收入收到的金额)的总额,以现金形式不超过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五;并且 (b) 上一年度以现金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支出金额)的总额不超过所述支付的百分之五,则本款的效力应视为将“一千万卢比”字样替换为“[十]千万卢比”:][还规定,就本款而言,以银行支票或非收款人的银行汇票支付或收据(视情况而定)应被视为以现金支付或收据(视情况而定);或者] (b) 从事职业,如果其前一年的职业总收入超过五十万卢比;或者 (c) 经营业务,如果该业务的利润和收益根据第 44AE 条或第 44BB 条或第 44BBB 条视情况而定被视为该人的利润和收益,并且该人声称其收入低于前一年被视为其业务的利润和收益;或者 (d) 经营职业,如果该职业的利润和收益根据第 44ADA 条视情况而定被视为该人的利润和收益,并且该人声称其收入低于其职业的利润和收益,并且该收入超过了前一年免征所得税的最高金额;或者(e)经营业务,如果第44AD条第(4)款的规定适用于他的情况,并且他的收入超过了前一年不征收所得税的最高金额,则应在规定日期之前让会计师审计其前一年的账目,并在该日期之前以规定的形式提供由该会计师正式签字和验证的审计报告,并列出规定的详细信息:但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44AD条第(1)款的规定申报前一年利润和收益,并且他在前一年的业务总销售额、营业额或总收入(视情况而定)不超过2千万卢比的人:但本节不适用于自1985年4月1日起或视情况而定获得第44B条或第44BBA条所述性质的收入的人,相关条款生效的日期(以较晚者为准):但 [还] 如果其他法律要求该人对其账目进行审计,则如果该人根据该法律在规定日期之前对其业务或专业的账目进行审计,并在该日期之前提供其他法律要求的审计报告和会计师按照本条规定的形式提交的进一步报告,则应足以遵守本条的规定。解释。——就本条而言—— (i)“会计师”的含义与第 288 条第 (2) 款下文解释中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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