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本部分中—— 排除开发是指为住宅目的而进行的开发,该开发将—— (a) 导致用于住宅的建筑物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少于 100 平方米,或 (b) 用于提供经济适用房、公共住房或集体住宅。 总建筑面积是指外部围墙外表面内建筑物各楼层面积的总和,包括阳台,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a) 外墙外表面一般线以外的柱子、鳍片、遮阳装置、遮篷和其他元素、突出物或工程, (b) 超出同意机构对阳台最小面积的部分阳台, (c) 同意机构允许的最大停车位面积,包括通往停车场的相关内部车辆和行人通道, (d) 用于装卸货物的区域, (e) 建筑物中被排除开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