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vi. 开发所需的场地周围的所有公路工程,包括恢复 Abbey Orchard Street 上多余的车辆天桥、在 Abbey Orchard Street 上建造新的车辆天桥(在人行道上)、改变或改进人行道以及相关工程(行政、法律和物理);vii. 将 Great Smith Street 和 Abbey Orchard Street 上的区域辟为公共公路的所有相关费用。viii. 人行道协议,确保为 Victoria Street 和 Great Smith Street 拐角处的开放空间提供公共通道 ix. 监督 S106 协议的费用。如果 S106 法律协议未能在委员会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则:a) 规划总监应考虑是否可以附加额外条件颁发许可,以确保获得上述利益。如果可能且合适,规划总监有权根据授权确定并发布此类决定;但是,如果不是 b) 规划总监应考虑是否应以无法在适当的时间内达成协议为由拒绝许可,并且由于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提案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是,规划总监有权根据授权决定申请并商定拒绝的适当理由。 2. 摘要和主要考虑因素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