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哪些形式的歧视?如果雇主因为你帮助 NRC 或提出安全问题或从事受保护的活动而解雇你或在薪资、福利或工作条件方面歧视你,都是违法的。违反 1974 年《能源重组法》(ERA)第 211 条(42 USC 5851)的行为包括雇主对以下人员进行骚扰、列入黑名单和恐吓等行为:(i) 直接向雇主或 NRC 提出安全问题的员工;(ii) 拒绝参与非法行为的员工,但该员工已向雇主指出了非法行为;(iii) 已经在国会或任何联邦或州程序中就 ERA 或 1954 年《原子能法》(AEA)的任何条款(或拟议条款)作证或即将作证的员工; (iv) 已启动或导致启动根据《电子逆向就业法案》或《电子逆向就业法案》规定的任何要求的管理或执行程序的员工,或已经或即将在此类程序中作证、协助或参与此类程序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