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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本简报”)可能包含信息、意见和某些前瞻性陈述,反映法国巴黎银行管理层目前对未来事件以及集团财务和运营表现的看法。这些前瞻性陈述基于法国巴黎银行目前对未来事件的期望和预测。由于这些前瞻性陈述受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实际未来结果或表现可能因各种不同因素而与这些陈述中表达或暗示的结果或表现存在重大差异,其中许多因素超出了法国巴黎银行的控制或准确估计能力。本简报中的任何未来预测、期望、估计或前景均不应视为预测或承诺,也不应被视为暗示、保证或担保此类未来预测、期望、估计或前景所依据的假设是正确或详尽的,或就假设而言,已在简报中充分说明。投资者应谨慎行事,不要过分依赖本演示文稿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以及信息和意见),这些陈述仅截至本演示文稿发布之日,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法国巴黎银行不承担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和/或信息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无论这些陈述是否受到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演示文稿中包含的信息并非全面信息,除非本演示文稿另有规定,否则未经任何独立第三方独立核实。本演示文稿并非旨在且不应被视为提供法律或财务建议,不构成或构成出售法国巴黎银行票据的要约或邀请或认购或购买法国巴黎银行票据的要约邀请的一部分,也不应被视为此类要约或邀请。本演示文稿中包含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或依据。在任何情况下,法国巴黎银行或其关联公司、代表、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均不对因使用本演示文稿或其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过失)。本材料不构成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发售文件。本演示文稿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分发可能受到法律限制。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如果本演示文稿的发布、出版或分发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则禁止发布、出版或分发本演示文稿。持有本演示文稿的人士应了解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监管限制。在欧洲经济区,本演示文稿仅针对并针对成员国中符合《(EU) 2017/1129 条例》第 2(e) 条(经修订)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人士。在英国,本演示文稿、与其相关的投资活动以及与本文所述票据相关的任何其他材料仅分发给并仅针对“合格投资者”,即《2017/1129 条例 (EU)》第 2(e) 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因为它根据《2018 年欧盟(退出)法案》构成英国国内法的一部分,他们是 (i) 《2000 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5 年金融推广)法令》(“金融推广法令”)第 19(5) 条所定义的投资专业人士,(ii) 属于《金融推广法令》第 49(2)(a) 至 (d) 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的人士,以及 (iii) 可以合法分发给的任何其他人(统称为“相关人士”)。本演示文稿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将仅向相关人士提供并仅与相关人士一起参与。任何非相关人员不得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演示文稿。

法国巴黎银行绿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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