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21-1《管理航空航天设备维护》和 AFI 21-124《空军油液分析计划 (OAP)》中的政策指导。本指令提供制定有效的飞机金属技术计划、无损检测 (NDI) 计划、飞机结构维护 (ASM) 计划和低可观测 (LO) 飞机结构维护计划所需的指导和方向。本指令适用于 ACC、PACAF 和 USAFE。分配给这两个 MAJCOM 的所有租户单位都将遵循本指令。它仅适用于动员后的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和经典助理全兵力整合 (TFI) 单位。它适用于联合部队部署期间的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经典助理 TFI 单位和 AFRC CAF 单位。本指令的附件 3 适用于所有 AFRC CAF 单位。所有 ACC、PACAF、USAFE 维护中队 (MXS) 和设备维护中队 (EMS) 以及制造飞行队或本指令中的任何部分都应保留本指令的最新版本。补充内容不会减少要求,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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