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气候变化法》设定了将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减少1990年水平的65%的义务,到2045年达到GHG中立性(见图1中的轨迹)。德国占欧盟净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3.7%,并在2005年至2023年期间将其净排放量减少了30.7%,略高于欧盟平均水平30.5%。如下所示,德国大大减少了排放贸易部门的排放。但是,它在2013 - 2020年期间的欧盟努力共享立法下错过了其目标,并且必须坚持实现其2030年目标的努力。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在此期间平均提供了一个小碳汇。德国于2023年11月提交了更新的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并于2024年8月提交了最终更新的NECP。德国的恢复和韧性计划主要集中在绿色过渡上,重点是建筑物和运输部门,德国努力实现其部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