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7.0

为遏制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丧失,荷兰与其他经合组织国家承诺实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1下的目标18。该承诺要求荷兰政府在2025年前确定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补贴,并在2030年前取消、逐步淘汰或改革激励措施,先从最有害的激励措施开始,再逐步扩大积极的激励措施。财政公共激励措施,包括补贴、减税和担保等,是根据世贸组织和经合组织的标准定义的,在此背景下称为生物多样性有害补贴(BHS)。本报告概述了履行该承诺初始阶段的方法,即确定荷兰对生物多样性有害和有益的财政公共激励措施。评估涵盖国家和全球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直接和间接影响,并在适用的情况下考虑生物多样性影响的面积和强度。我们提出的方法以经合组织 (OECD) 指南为基础,并借鉴了其他国家评估(例如意大利、德国、法国和瑞士的评估)以及 RVO 进行的快速扫描。此外,该评估与欧盟委员会关于环境有害补贴 (EHS) 的方法草案相一致。经合组织指南包含四个步骤:(1) 范围界定(确定要考虑哪些类型的公共财政激励措施),(2) 筛选(确定哪些激励措施可能影响生物多样性),(3) 数据收集(借助情况说明书收集数据以准备第 4 步),以及 (4) 评估(利用学术文献分析每项激励措施的影响)。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PDF文件第1页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PDF文件第2页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PDF文件第3页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PDF文件第4页

评估公共财政激励措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

2025 年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