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原则1:应将AI包含在内,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指导原则2:AI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准;指导原则3:AI治理应与数据治理和促进数据共享建立;指导原则4:AI治理必须是普遍的,网络的,并植根于自适应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指导原则5:AI治理应基于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法和其他商定的国际承诺,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3不包括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人工智能伦理学的建议(2021年)(2021)和2024年AI的两项大会决议:“抓住了可持续发展的安全,安全和可信赖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机会”(78/265)(78/265)和“ 78/265)和“增强人工国际合作”(78/11),并增强了人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