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重定向导致1967年的立法保护了“心理学家”头衔,定义了这种做法,并需要许可才能合法实践。在这些早期许可时期,董事会是一个“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当时的医疗质量保证委员会(BMQA)的盟军卫生职业的管辖下。在1970年代,心理学检查委员会逐渐变得更加独立,并开始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包括无需BMQA就采取法规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权力。心理学检查委员会在1990年正式成为心理学委员会(第858号法案,马格林,1989年)。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对许可法的修正案已通过违反许可法的那些被许可人的适当纪律来增强董事会保护公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