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规(EU)2020/852欧洲议会和2020年6月18日理事会的建立框架,以促进可持续投资,并修改法规(EU)2019/2088(OJ L 198,28,22.6.202020202020,第13-43页)。2委员会2021/2139 2021年6月4日委托法规(EU)补充法规(EU)2020/852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规定,通过确定技术筛查标准来确定其在实质性变化方面的危害和危害其他损害的行动,以确定其有效性的促进趋势,并确定其有效性的促进趋势,以确定其限制性的变化,并确定促进趋势的促进性,并且是否有任何经济的限制。目标(OJ L 442,9.12.2021,p。1-349)。3委员会代表法规(EU)2022/1214,20022年3月9日,修订了授权法规(EU)2021/2139在某些能源部门的经济活动和授权法规(EU)2021/2178符合这些经济活动的特定公共公开披露(OJ L 188,15.7.7.77.77.77.77.77.77.77.7.7.77.7 of)。4委员会委托法规(EU)2023/2486 2023年6月27日,补充法规(EU)2020/852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确定经济活动有资格确定可持续性使用和4委员会委托法规(EU)2023/2486 2023年6月27日,补充法规(EU)2020/852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确定经济活动有资格确定可持续性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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