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需要理解引渡的根本基本原理;它是由上议院特定委员会精确封装的(2014 - 5年第2次报告,于2015年3月出版),该委员会被任命为有关引渡的法律和实践,尤其是2003年法案。简而言之,由于其合作和双边性质,它是引渡程序中固有的,每个国家都接受其他国家的刑事司法系统。每个国家对不同的犯罪以及应如何惩罚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这种接受不是绝对的。例如,英国的引渡必须符合《公约》。引渡也是一个双向过程;拒绝引渡到一个国家可能会导致该国不兑现英国的引渡请求。在这方面保持良好的引渡关系和履行国际义务的履行确保了国家不会避免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