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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https://doi.org/10.37419/lr.v11.i2.6 *珀金斯法学教授,杜克大学环境政策与公共政策教授;杜克风险中心联合导演;大学研究员,未来资源(RFF)。作者感谢Daniel Bodansky,Scott Barrett,Sue Biniaz,Mark Borsuk,Mark Borsuk,Jessica Seddon,Richard Stewart,Journal Editors,以及《未来资源的会议》(RFF)的参与者(RFF),社会学社会研究学会(4S),科学学会(4S),风险分析学会(SRA),TSS,TSS(wyoming)和Gets(wyoming)和Gets(Ariz),Ariz(Ariz),Ariz(Ariz)。**杜克风险中心研究主任,杜克大学民用与环境工程系高级研究科学家。作者感谢卡内基气候治理倡议(C2G)和NSF Grant#1948154(Wiener and Felgenhauer)和NSF Grant#2218779(Felgenhauer)的支持。

不断发展的国际气候变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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