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本简报的目的是向参与者在加密资产市场上有关丹麦FSA评估权力下放的原则。此简报的原因是,欧洲议会的法规(EU)2023/1114和Crypto-Assets市场委员会(MICA)的法规(MICA)不适用于如果法规以完全分散的方式提供的法规所涵盖的活动。因此,丹麦FSA认为有必要确定所有加密货币市场参与者在将其活动描述为分散的基本原则,因此不受云母的覆盖。这可能会对公司考虑如何结构自己的构建,包括是否寻求允许在MICA下进行活动。如果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活动,理由是该活动是完全分散的,那么公司至关重要的是,必须仔细考虑此问题并转称金融监督当局的指导,因为可以将其视为对提供服务的服务的错误分类,可以被认为是对提供的服务的错误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