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芝加哥市执照出租车都必须配备能够处理非现金出租车费支付方式的电子设备。用于处理非现金出租车费支付的设备必须至少符合《出租车牌照执照持有人规则和条例》TX5.07 和 TX5.09 的规定,这些规则和条例是根据《芝加哥市政法规》(MCC) 第 9-112-510 节颁布的。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任何更换出租车的牌照执照持有人都必须在更换的车辆上安装强制要求的后座刷卡信用卡处理设备,这是根据 MCC 第 9-112-510 节的规定。信用卡/非现金处理设备必须先获得 BACP 公共车辆运营部门的批准,然后才能在出租车上使用。 I. 截至上述日期的已批准的出租车信用卡处理设备(按字母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