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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0

“一项法令,通过将布鲁斯镇划分为分区来规范和限制土地的使用和开发;限制在这些区域内允许的土地用途;规范建筑物的位置、高度、体积、竖立、建造、重建和用途和/或其他土地用途;限制和规范人口密度、地块、院落和开放空间的占用率和大小;通过要求路外停车和装卸设施来安排土地使用,规范和限制交通系统的拥堵;规定在施工前进行场地规划审查;规定在每个分区内经有条件批准的用途;规定计划单元开发的位置、设计和审查;规定不合格用途和建筑物的所有者和占用者的权利;规定分区许可证费用,作为授予竖立、改建或定位住宅、建筑物和建筑物的权力的条件;规定不可撤销银行信用证的现金存款,以确保遵守与安装改进设施有关的法令要求;在作为上述法令一部分的地图上以图形方式描绘分区边界;设立分区上诉委员会,并定义和限制该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为特殊土地用途、计划单位开发以及上诉或其他事项制定审查标准

分区条例第 161 号 - 布鲁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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