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执行空军政策指令 13-2、空中交通管制、机场、空域和靶场管理。它执行当地安德森空军基地 (AAFB) 的政策指令和程序,用于空中交通管制 (ATC)、雷达机场和天气系统 (RAWS)、空域、紧急情况和机场管理 (AM)。本指令适用于所有参与 AAFB 飞行或机场运营的人员和机构。从 AAFB 运营的 TDY 飞机被视为“基地分配”,并受本指令规定的约束。本出版物补充了联邦航空管理局命令工作指令 (FAAO JO) 7110.65、空中交通管制、AFI 11-418、运营监督、AFMAN 11-502、小型无人机系统、AFMAN 13-204V1、机场运营管理、AFMAN 13-204V2、机场管理、AFMAN 13-204V3、空中交通管制、AFMAN 13-204V4、雷达、机场和气象系统、DAFI 13-213、机场驾驶,并撤销了 36 WGI 13-204、安德森空军基地机场运营的所有先前版本。为了安全起见或在紧急情况下,允许进行偏差;但是,有关偏离这些程序的全部细节和理由将向中队指挥官/作战官汇报,后者将依次向 36 OG/CC 汇报。此指令的豁免权由 36 OG/CC 拥有。本出版物中使用任何特定制造商、商业产品、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并不意味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