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介绍了对四个部门(能源、水和卫生、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交通运输)增加基础设施服务可及性对减贫影响的文献审查结果。在本文件中,“增加基础设施服务可及性”的概念可能包括增加基础设施服务的数量、增加基础设施服务的可负担性,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提高基础设施服务的质量。该文件有两个目的。首先,它试图将不同类型的减贫影响分为八类,这些类别与所有四个基础设施部门都相关。这八个类别是:(i) 促进增长的影响;(ii) 增加专门针对穷人的经济机会;(iii) 直接储蓄;(iv) 改善教育;(v) 改善治理框架;(vi) 改善健康;(vii) 对福祉的直接影响; (viii) 财政影响(结合扶贫政策)。这八个类别最初是由一个跨部门的基础设施与贫困工作组确定的,该工作组由私营部门发展和基础设施副总裁 Nemat Shafik 于 2000 财年成立,由 Penelope Brook 和 Michel Kerf 担任主席。在本文件中,这八个类别的排序方式尽可能地反映了千年发展目标的排列顺序。其次,本文件试图阐明关于增加基础设施服务机会与减贫之间联系的性质和强度的已知和未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