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的进步催生了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记录。随着技术进步的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记录以数字形式产生。此外,数字形式记录易于访问的特点进一步促进了从典型的“物理”文档到数字形式的转变。根据 Cumming 和 Findlay (2010) 的说法,为了确保数字记录可靠且有价值,数字记录需要具备某些特征。首先,数字记录需要有意义且值得信赖,才能为业务所依赖。第二个特点是数字记录必须是固定的、不可侵犯的业务活动表现,保存在上下文中并防止丢失和更改。电子记录已在许多组织中得到广泛使用,当涉及到为了长期访问而保存电子记录时,问题就出现了。在马来西亚,国家档案馆负责保存数字记录。档案机构是负责保存具有持久价值的记录的机构。记录的保存既包括确保记录包含与存档时相同的信息,也包括确保可以使用现有技术查看记录。它还涉及维护安全和知识产权 [1]。世界各地的不同组织已经制定了各种策略、政策和标准,以确保有效实施保存过程。保存数字记录以供长期访问的问题似乎很简单,但需要仔细考虑流程和技术。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可以信赖的存储平台来存储关键电子记录的最后现有副本。保存数字信息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