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5.0

本准则不适用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范围内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或《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范围内的按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计量的与农业活动相关的生物资产。但是,本准则适用于按照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重估金额(即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任何后续累计折旧和后续累计减值损失)记账的资产,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财产、厂房和设备》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的重估模型。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之间的唯一差异是归因于资产处置的直接增量成本。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PDF文件第1页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PDF文件第2页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PDF文件第3页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PDF文件第4页

IAS 36 - 资产减值 - IFRS 基金会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