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文中,“金融服务提供商”一词包括提供金融服务的受监管和非监管实体;“银行”一词包括所有存款实体;“客户”一词包括所有金融服务和产品的购买者,无论其规模大小(即个人和企业实体)。2.Merton 和 Bodie(1995, 5)重点关注金融部门提供的六项功能:(i)清算和结算支付的方式,以促进经济和金融交易;(ii)汇集资源和细分各个企业股份的机制;(iii)跨时间、跨境和跨行业转移经济资源的方式;(iv)管理风险的方式;(v)提供价格信息的机制,以帮助协调经济各个部门的分散决策; (vi)处理当交易一方拥有另一方所没有的信息或一方充当另一方的代理人时产生的激励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