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非本行业人士,需要了解一些背景知识。14CFR(联邦法规)规定了适用于运输类飞机的适航法规。14CFR/CS 25.1309 是 14 CFR/CS 的子章节,描述了适用于 FAA(联邦航空管理局)和 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设备、系统和装置的规则。FAA/EASA 不要求认证的具体做法,但会发布咨询通告,承认开发和认证飞机的可接受方法。一份咨询通告 AC20-174 承认 SAE 航空航天推荐做法 (ARP) 4754A 是建立开发保证流程的可接受方法。ARP 4754A 记录了可在整个需求开发周期中使用的流程(图 1.1 的上半部分)。SAE ARP 4761 描述了安全评估过程,是 ARP 4754A 描述的更大开发过程的支持部分。ARP 4754 和 4761 均被确定为在草案 AC 25.1309 (ARSENAL) 中建立保证过程的可接受方法。EASA 提供了等效且协调的欧洲法规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