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的缓解措施不可行:DEIR 引入了新的缓解要求,这些要求未在 TCAO/DTR 的经济可行性分析中进行评估,并且将使场地修复成本增加约 1180 万美元至 1830 万美元。由于这些措施未根据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第 92-49 号决议进行评估,即《水法》第 13304 节(“第 92-49 号决议”)或《加州水法》第 13267 和 13307 节规定的调查、清理和减少排放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通过此类分析的审查,因此区域委员会无权根据《波特科隆法案》实施这些措施,因此根据 CEQA,这些措施“在法律上不可行”。额外成本还使得某些措施以及整个拟议项目的实施在 CEQA 下在经济上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