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候发现项目履行存在缺陷,而 BBA 不太可能(如果工作完成)颁发证书,或者如果 BBA 认为存在其他正当理由,BBA 可以暂停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此类缺陷或其他正当理由和暂停。然后,如果申请人愿意,但必须征得 BBA 同意并在 BBA 确定的期限内,指示 BBA 重新开始工作。如果申请人未给出此类指示,BBA 根据本合同开展进一步工作的义务将从此终止并确定,费用将退还给申请人,或者将向申请人开具贷方通知单,在这两种情况下,扣除将补偿 BBA 与已完成工作相关的成本和支出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