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1-2,机组人员行动。本出版物为空军部为公共和军事活动提供航空支持提供了指导和程序。本出版物适用于正规空军 (Reg AF)、空军预备队、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民航巡逻队和美国太空部队的所有文职雇员和制服成员以及那些根据合同有义务遵守空军部出版物的人员。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进行维护,并按照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或空军记录管理办公室 (SAF/CNZ) 提供的任何更新声明进行处置。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从现场发送 AF 表格 847。任何组织都可以补充此说明。初级司令部、现场运营机构和直接报告单位向空军作战组 (AF/A3OO) 发送一份补充副本。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部队级别要求的权限以合规声明后的层级编号(“T-0、T-1、T-2、T-3”)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指令 (DAFI) 33-3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有关活动批准豁免权限,请参阅本说明第 1.3 段。通过指挥链向相应的层级豁免批准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向请求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