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版物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11-2,机组人员行动。它概述了使用空战司令部 (ACC) 空中作战中队 (AOS) 的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移动战斗机的职责和程序。它规定了管理 AOS 移动控制 (MOCON) 下的飞机冠状操作的飞行规则。本出版物适用于所有正规空军、空军预备役和空军国民警卫队人员。本出版物不适用于美国太空部队。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空军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上面列出的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从现场发送 DAF 表格 847。本出版物不得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进一步实施或扩展。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部队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T-0、T-1、T-2、T-3”)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空军部手册 (DAFMAN) 90-161《发布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向相应的等级豁免审批机构或空战司令部作战主任 (ACC/A3) 提交豁免请求,以获得非等级合规项目。本出版物中使用任何特定制造商、商业产品、商品或服务的任何名称或标记并不意味着空军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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