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可信度,保证案例必须提供明确的基于证据的论据,以支持可信度的三个方面:考虑到系统与人类交互的设计方式,该系统很可能做它应该做的事情,避免做不想要的事情。论据的复杂性将取决于系统的复杂性、人机协作概念的丰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期望和不可接受行为的范围。此外,正如不同的决策需要不同的支持保证案例一样,证据和论据的性质也会因谁的信任重要而不同。不加区分地使用“信任”一词会掩盖这些区别。保证案例模型让我们用具体的可测试要求取代对信任的模糊直觉。我们不必说我们需要解释、透明度和信任,而是可以说“对于这些利益相关者,我们需要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以支持这种置信度水平的保证主张”,针对有限数量的特定利益相关者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