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5000.02 2008 年 12 月 8 日 USD(AT&L) 主题:国防采购系统的运作 参考文献:参见附件 1 1。目的。本指令: a. 重新发布参考文献 (a),以实施国防部指令 5000.01(参考文献 (b))、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OMB) 通告 A-11(参考文献 (c))的指导方针以及本指令附件 1 中列出的各种法律、政策和法规。b.建立一个简化且灵活的管理框架,用于根据已批准的能力需求将能力需求和技术机会转化为稳定、负担得起且管理良好的采购计划,其中包括武器系统、服务和自动化信息系统 (AIS)。c.根据法定要求和参考 (b),授权里程碑决策机构 (MDA) 定制本指令中的监管信息要求和采购流程程序,以实现成本、进度和绩效目标。2.适用性和范围。本指令适用于:a. OSD、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以下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b.所有国防技术项目和采购计划,包括服务采购。某些要求(如有说明)仅适用于重大国防采购计划 (MDAP) 或重大自动化信息系统 (MAIS) 计划。c. 高度敏感的机密、密码和情报项目和计划应尽可能遵循本指令和参考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