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桨驱动,倒车不应导致推进机械过载。(3) 当蒸汽涡轮机用作主推进装置时,它们应能够在倒车自由航线中保持至少 70 % 的前进转速,相当于最大连续前进功率,持续至少 15 分钟。倒车试验应限制在 30 分钟以内或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以避免涡轮机因“风阻”和摩擦的影响而过热。(4) 主推进系统应进行测试,以证明倒车响应特性。测试应至少在推进系统的操纵范围内并从所有控制位置进行。测试计划应由船厂提供并经验船师接受。如果制造商已定义具体操作特性,则应将其纳入测试计划。(2018) (5) 推进装置的反向特性,包括可调螺距螺旋桨的叶片螺距控制系统,应在试验期间进行演示和记录。(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