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一词指公司(成立时)向 CFE 现有股东(按 1:1 比例)发行的 25,314,482 股普通股,作为 DEME NV 发行的股份(以及 CFE 资本和储备的比例部分)在部分拆分背景下向公司贡献的对价。本招股说明书构成 2017 年 6 月 14 日第 2017/1129 号条例第 3 条关于在向公众发售证券或在受监管市场交易时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条例”)的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其授权条例(定义如下)和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规定。本招股说明书的英文版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获得比利时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FSMA”)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