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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公法 111-84)第 1246 节“涉及中华民国的军事和安全发展年度报告”对《2000 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第 1202 节(公法 106-65)进行了修订,规定国防部长应以机密和非机密形式提交一份“涉及中华民国的军事和安全发展报告”。报告应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技术发展的当前和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中国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的原则和可能的发展以及未来 20 年支持此类发展的军事组织和作战概念。报告还应涉及报告所述期间中美在安全事务上的接触与合作,包括通过中美军事接触进行的接触与合作,以及美国对未来此类接触与合作的战略。”

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军事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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