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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天评论第 108 部分 BVLOS 无人机规则
代理商以60天的原始窗口站在FAA第108部分BVLOS无人机规则提案中,尽管要求进行扩展。
来源:AVweb10月6日,星期一,标志着公众对FAA提议的“将无人飞机系统正常化的视觉行动行动范围正常化”(BVLOS)规则的最后一天。该规则于8月5日宣布并于8月7日推出,将构成108部分的新部分,并概述了基于绩效的规定,规定在低海拔和UAS交通管理等第三方服务的无人机设计和操作中。
公开评论 宣布 轮廓该提案与运输安全管理局(TSA)共同发布,这是将无人飞机集成到国家空域系统中的重要一步。此后不久,还遵循了一个额外的计划,该计划旨在将EVTOL和AAM飞机集成到国家空域系统中。
步骤 附加程序9月29日,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否认了两项延长60天评论期的请求,理由是第14307号行政命令制定的规则紧缩,释放了美国无人机的统治地位。该命令于6月6日发布,指示该机构在240天内发布最终规则。迈克尔·拉夫尼茨基(Michael Ravnitsky)提交的一个请求要求延长10天或为期20天的答复期,而Sky Sail气球的另一个请求要求额外的时间,并通过关注领域将规则细分。两者都被拒绝了。
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地位“满足该截止日期将需要采取非凡的措施,这些措施不可行,将评论期延长或将NPRM细分为单独的规则制定,” FAA在通知中写道。
通知该机构补充说,现有的60天窗口为周到的投入提供了足够的机会。
对拟议的BVLOS规则的评论可以通过FAA的公共案卷FAA-2025-1908提交,该法规可在法规上获得,直到今天11:59 PM EDT。
法规。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