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伦理的基础

JörgGuidoHülsmann探索了人类永恒的动力,以获取任何东西,而自由市场如何鼓励真正的慷慨,而中央银行和福利国家则破坏了它。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在本周的专栏中,我想讨论哲学家道格拉斯·拉斯穆森(Douglas Rasmussen)和道格拉斯·丹·乌尔(Douglas Den Uyl)对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他们的书《自由规范》(2005年)。这些年来,这本书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在出版前阅读了手稿。这本书是为了解决作者所说的“自由主义问题”的持续尝试。在自由社会中,人们可以自由地生活,只要他们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没有对善良的善(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它为人们开出了美好生活的内容。 (作者是古典自由主义者,而不是现代左派自由主义扭曲的信徒;但是,关心他们的问题并不局限于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规范(2005) 自由规范

但是没有固定的善良概念,法律制度根本有什么基础?人们会根据对美好生活的看法而赞成不同的政治安排?阿米什人社区的居民(如果被要求设计理想的政治制度)可能不会与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系的解决方案相同。人们是否应该接受一些政治原则,无论他们对善的看法如何?这些原则有什么道德力量?是否有任何政治解决方案不可避免地会偏爱某些利益的概念而不是其他概念?如果是这样,就无法实现自由社会的想法。

rasmussen和den uyl不满足。该视图刚才将道德局限于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关于美好生活的问题没有客观的答案:在这里,偏好统治着至高无上。简而

eudaimonia

作者以其关键论点回答:个人道德的任务并不能直接决定政治安排的性质。自由主义不是

制造 完美主义者转身 现实主义者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