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考虑绿地项目的公私合作特许权费

新建收费项目的特许权费是导致通行费大幅上涨的一个因素。重新思考新建项目的公私合作特许权费一文首先出现在 Reason Foundation 上。

来源:理性基金会信息

今年 4 月,我读到了公共工程融资 (Public Works Financing) 的文章,内容涉及亚特兰大都市区期待已久的国道 400 号快速车道项目的破土动工。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地面交通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拥有有史以来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案 (TIFIA) 贷款(38.9 亿美元)、有史以来最大的免税私人活动债券发行(33.2 亿美元)以及此类项目中最大的股本金额(33.6 亿美元)。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 16 英里的无障碍快速收费车道。那么有什么不喜欢的呢?

文章还报道称,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 (EPC) 成本为 46 亿美元。我确信融资超过 120 亿美元是有充分理由的,但这不是我关心的问题。真正困扰我的是SR 400 Peach Partners额外向佐治亚州交通部(GDOT)支付的38亿美元“特许权费”。这笔金额与这个创纪录的公私合作项目的融资无关。它不可能是送给 GDOT 的礼物。

因此,向 GDOT 支付的费用最终将由支付新快速收费车道通行费的客户承担。

在做了更多研究后,我发现了另外两个 P3 交通项目特许权费的例子。另一大笔费用是向弗吉尼亚州交通部支付的 15 亿美元费用,该费用与在 I-66 环城高速外 (OTB) 外增设快速收费车道有关。

另一项是提议向宾夕法尼亚州交通部支付 2 亿美元的特许权费,作为一项主动提议的一部分,该提议旨在为宾夕法尼亚州高度拥堵的 I-76(斯库尔基尔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增加快速收费车道。

据我所知,这是向州交通部门支付的第一笔绿地项目特许权费。

特许权费为棕地交通项目提供资金的历史由来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