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数字贷款 438% 的“惩罚性”利息

法院表示,商定的利息条款造成了过度的财务负担,因此无法执行。

来源:商业日报 _经济

法院拒绝执行对数字贷款征收 438% 的年利息,这表明即使借款人在获得信贷前自愿接受惩罚性移动贷款条款,司法部门也会对这些条款进行更严格的审查。

内罗毕小额索赔法院裁定 Zenka Digital Limited 无法执行要求每月支付 36% 利息(相当于每年 438%)以及每日 1.5% 违约费用(相当于每月大约 45%)的合同贷款条款。它表示,这些税率是惩罚性的且不合理的。

“法院认为所主张的利息和罚款不成比例且不公平。因此法院拒绝执行,”判决书称。

争议起因于 Zenka 于 2024 年 9 月向借款人 Benson Njeru 垫付的一笔 76,000 先令的贷款,该贷款须在一个月内偿还。应付总额为103,360先令。 Njeru 违约,导致 Zenka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152,000 先令。

治安法院裁定,Zenka 只能收回借给借款人的 76,000 先令,并拒绝执行合同利息和违约费用,从而将索赔额提高到 152,000 先令。

地方法官在 2026 年 7 月 10 日的判决中表示,“收取的利率不合理”。判决指出,约定的 36% 的月利率转化为约 438% 的年利率。

“重复规则的基本原理是防止利息和费用过度积累,并防止贷方收回与本金严重不成比例的金额,”法院表示。

她补充说,贷方还规定“每日违约率为 1.5%,相当于每月约 45%”。

数字贷款机构是成千上万肯尼亚人快速无担保信贷的主要来源,他们越来越依赖手机进行中小额借款,这使得贷款定价和回收方面的争议成为一个重要的消费金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