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您的(财产)权利!

随着社会主义者在这个国家获得越来越大的权力,他们的首要目标是私有财产。我们需要反击这波合法化的盗窃浪潮。

来源: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研究所信息

“为你的权利而战”这个表达通常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社会主义者和国家主义者曾经并仍在为积极的权利而奋斗,正如罗斯福著名的“免于匮乏的自由”,这表明人民有权从国家获得任意定义的“有尊严”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例如住房、医疗保健、教育、养老金和各种经济保障。但人类的需求是无止境的,这解释了为什么水权和空气权被添加到清单中,以及为什么公共资金最终会耗尽。新的积极“权利”正在出现,例如与环境、人工智能、土著居民、气候、性别认同等相关的权利。

争取积极权利的斗争取得了巨大成功,尤其是因为它适合少数执政党出于政治原因而参与其中。更积极的权利意味着国家及其亲信拥有更多权力。但这场斗争之所以取得成功,也是因为消极权利(即财产权、结社自由等)没有得到充分的界定和保护。事实上,引入越来越多的积极权利总是以牺牲消极权利为代价。当国家以牺牲其他人为代价强制对某些人进行再分配时,就存在根本性的不公正。积极权利是对消极权利的侵犯,消极权利意味着不被强迫的权利,无论这种情况发生得多么巧妙或间接。

因此,争取消极权利不仅在道义上优于争取积极权利,而且在道德上也优于争取积极权利。两者是相互对立的;一个破坏另一个。社会上对财产权的坚持和尊重越多,所建立的积极权利就越少。然而,一个多世纪以来,积极权利以牺牲消极权利为代价而获胜,正是因为对产权缺乏尊重和认可。

两次产权之争